第一节。目的
本程序描述了根据政策2200中规定的大都会州立大学最低教师资格来评估教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的教师资格的过程。
第二节。定义
联合国一个
第三节。过程
教师简历、正式成绩单和候选教师面试将由教师将任教的部门/项目的系主任/项目主任/项目协调员用于确定教师是否有资格教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系主任将在分配课程给新教员之前填写并签署教员资格评估表。作为教务长的指定人,相应学院的院长也将审查并签署表格以验证评估。《教师资格评估表》将保存在人力资源部的教师人事档案中。当前教师变更任务必须重新评估,以确保他们符合新任务的最低要求。如果系主任和院长对资格评估意见不一致,教务长将审查材料并做出决定。达到最低教员资格并不能保证被聘为教员。
第四节。权威
本政策是根据明尼苏达州立大学系统董事会授予大学校长的经营权限(程序1A.2.2,“授权”)而发布的。
第五节。生效日期
本程序自总统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修改或明确撤销前一直有效。
第六节。责任
教务长负责执行这一程序。
第七节。审查
该程序应每两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审查。
8节。签名
发布日期:2019年3月26日
Virginia " Ginny " Arthur, JD总裁
通过日期:2019年3月26日实施日期:2019年3月26日上次审核日期:2019年3月26日修订日期和主题:补充历史和/或修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