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政策#1120
第一节。权威
这所大学的政策是根据明尼苏达大学的规定制定的。统计1.5,并与MnSCU政策1.B.1。
相关政策和程序是大都会州立大学条例1030,大学社区行为准则,大都会州立大学紧急程序,以及管理大学员工的集体谈判协议和人事计划。
第二节。生效日期
本政策即日生效,直至修改或撤销。
第三节。责任
执行这项政策的主要责任由人事主任和主管行政事务的助理副总裁承担。经理和主管有责任在他们的工作领域实施这一政策。
第四节。定义
明尼苏达州第1.5条规定了免受暴力侵害的权利:
明尼苏达州特此采取对暴力零容忍的政策。州政策规定,该州的每个人都有权在没有暴力的情况下生活。
1994年,明尼苏达州预防暴力工作队核可了下列暴力定义,供从事预防暴力问题工作的人参考:
“暴力是滥用或不公正地行使权力、恐吓、骚扰和/或威胁或实际使用武力,导致或极有可能造成伤害、恐惧、伤害、痛苦或死亡。”
第五节。目的
根据Minn。根据第15.86条,大都会州立大学对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的暴力行为采取了零容忍的目标。该政策和计划描述了大学将如何(1)寻求减少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的暴力可能性;(2)通过影响大学雇佣和服务的人的态度和行为,寻求减少暴力的可能性。
第六节。目标
大都会州立大学的目标是创造一个没有威胁和暴力行为的工作环境。学校不会容忍任何形式、任何来源的职场暴力。工作场所暴力包括员工对其他员工的威胁或暴力行为,员工对学生或访客的威胁或暴力行为,以及学生或访客对大学员工或其他学生或访客的威胁或暴力行为。
第七节。策略
这是大都会州立大学的政策和所有员工的责任,试图保持一个工作场所免受威胁和暴力行为的员工,学生和游客到大学。
大学将迅速回应有关威胁或暴力行为的报告,包括在适当情况下迅速调查和及时参与执法机构。经理和主管被特别授权立即采取行动解决或稳定工作场所的暴力局势,并保护人们免受伤害。
学校将根据人事政策和集体谈判协议,对违反这一政策的大学员工采取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开除公职。违反该政策的学生将按照大学社区行为准则进行处理。从事暴力行为的员工、学生或校园访客将酌情向执法部门报告。
大学将支持对那些威胁或实施与工作有关的暴力侵害其员工,学生和工作环境访客的人进行刑事起诉。
除执法人员外,任何人在执行职务时不得在任何大学工作场所持有任何危险武器,包括枪支。大学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禁止持有任何危险武器,包括任何枪支。这一禁令所列危险武器的清单见附录A。
8节。实现
为落实这项政策,大学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训练
所有大学工作人员都将接受培训,了解如何处理与工作场所有关的威胁和暴力行为,以及如何创造一个暴力风险较低的工作环境。培训内容可能包括威胁意识、冲突解决、建立积极的工作关系、团队建设和有效沟通等。
管理者、主管和教师应该提倡积极的行为,以身作则,尊重员工和学生。重点将放在创造一个工作场所,在那里,既定的行为标准得到明确的沟通和一贯的执行,在那里,纪律得到公平和适当的运用,以处理不可接受的行为。
2. 员工援助
该大学将鼓励被认为有暴力行为风险的员工或在处理紧张的工作关系中寻求帮助的员工使用员工援助计划(EAP)。然而,该大学认识到,使用这些服务的决定必须是自愿的。雇员也可以选择寻求私人保健服务的帮助,以处理压力、紧张、情绪问题或其他个人问题,如果忽视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威胁或暴力行为。
信息手册和其他媒体将用于使所有员工熟悉EAP澳门金沙网上赌场提供的服务,大学将澳门金沙网上赌场提供如何利用这些服务的信息。还将澳门金沙网上赌场提供关于解决可能升级为暴力事件的个人和工作问题的其他选择的信息。鼓励员工利用一切可用的资源。
3. 回应及报告
当发现违反本政策的行为时,所有员工都有责任立即通知以下人员中的至少一人:主管,行政事务助理副总裁,人事主任和学生事务主任。
管理人员和主管将继续负有确保工作场所安全、监测和解决员工冲突或纠纷以及在潜在暴力情况发生时采取适当纠正行动的主要责任。
行政事务助理副校长将负责协调大学对与工作场所有关的威胁和暴力行为的报告的反应,并作为大学与执法当局的联系人。人事总监将与经理和主管合作,对违反政策的员工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学生事务主任将负责处理因学生违反本政策而可能造成的纪律处分。
部分9。政策及计划的发布
包含政策和计划的本规定副本将分发给所有现有员工,并将张贴在员工公告栏上。本规定将澳门金沙网上赌场提供给所有新员工,并将在学生手册中引用。
节10。责任
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15.86,本政策不产生明尼苏达州的任何民事责任。
节11。审查
本规定将根据法律变更的需要或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审查。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发布。
Susan A. Cole,总裁
附录A
危险的武器
为本计划和政策的目的,下列物品被视为危险武器:
- 根据适用法律,非法持有的武器
- 任何已装或未装、已组装或已拆卸的火器,包括弹丸、“BB”和电击枪(电子失能装置)
- 复制枪支,根据明尼苏达州的定义第609.713号法令:刀刃长度超过3英寸的刀具(和其他类似工具),但在工作场所用于制作和服务食物的刀具除外
- 任何“弹簧刀”
- “铜指节”,“金属指节”以及类似的武器
- 弓,十字弓和箭
- 炸药和爆炸装置,包括烟花和燃烧装置
- “飞镖”、“双节棍”、棍棒、木棒和其他通常用作或主要用作武器的物品
- 被改装为危险武器或曾被用作危险武器的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