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政策#5030
第一节。政策声明
任何人不得在大都会州立大学的部门或单位中受雇于直系亲属的监督下,这些直系亲属对个人的进步、表现或福利有或可能有直接影响。这一就业限制适用于所有类别的就业(教师、职员和管理人员)和所有就业条件(临时、无限制、季节性或紧急)。
第二节。权威
本政策与明尼苏达州法规第43A条一致。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第136F.06条授予的权力发布细分2。
第三节。生效日期
本政策自总统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明确撤销前一直有效。
第四节。责任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实施。
第五节。定义
就本保单而言,直系亲属应定义为妻子、丈夫、子女、父母、祖父母、孙辈、兄弟、姐妹、儿媳、女婿、姐夫、嫂子、监护人、被监护人、继父、继母、继女、继子或与配偶有相同关系的人。同居者和重要的其他人,虽然不包括在“直系亲属”的定义中,但受到本政策中概述的限制。
第六节。异常
此政策的任何例外都需要得到大都会州立大学校长的批准。
第七节。审查
本规定将酌情进行审查和修改。
8节。签名
二二年八月一日发出。
我是人力资源总监珍妮丝·安德森
总裁,威尔逊·g·布拉德肖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