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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5160:非ifo员工的指导性任务

下载政策5160:非ifo员工的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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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政策#5160

第一节。客观的

制定这一政策是为了管理和定义参数和程序,以记录和授权分配给不属于IFO谈判单位的员工的教学活动。

第二节。权威

本程序是根据明尼苏达州立学院和大学系统董事会授予校长的经营权限制定的。

第三节。生效日期

本程序自主席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撤销之前一直有效。

第四节。责任

执行这一程序的责任由教务长和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负责。

第五节。策略

指导作为职位职责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员工任务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包含在她/他的常规大学职位中。在这方面,可能的情况是,一名不在IFO谈判单位的雇员将具备教授大学课程或从事其他课程所需的准备和兴趣

教学活动,并且员工的主管认为教授此类课程或其他教学活动是该员工职位范围内的适当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主管在适当部门的要求或批准下,可以将指导活动分配给员工,使其成为员工正常职责的一部分。

岗位职责以外的指导:员工可能会有必要的准备和兴趣来教授一门课程或从事与他/她的正常工作职责无关的其他指导活动。这些人可能被雇用来教授课程或从事他们专业领域的其他教学活动

除了他们的正常工作。这种教学任务不应该在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进行,除非员工休假,或者员工的主管和相应的副总裁批准了其他安排来补偿时间。

作业的选择:教学作业的选择,无论是作为个人大学常规工作的一部分,还是作为个人常规工作的一部分,都必须符合院系聘用教师的通常标准,并且被选中的个人应该具有明显的教学资格。

第六节。实现

本政策的执行将与学校的政策和程序以及相关的员工合同保持一致。

当一个部门希望使用非ifo员工的服务进行教学活动时,部门主席必须与员工讨论拟议的任务,员工将与他/她的主管讨论。

第七节。审查

本程序应进行评审和适当的修改。

8节。批准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发出。

威廉·洛,教务长兼学术事务副校长

威尔逊·g·布拉德肖,总统

2002年6月25日修订

修订12/16.02

修订12/31/02jma

修订2/4/03jma

修订9/13/04nc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