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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夏季和秋季注册窗口现已开放。

CFS 345 电子发现I

在本课程中,学生将学习电子发现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包括收集、保存、过滤、处理、审查和生产电子存储的信息,如电子邮件信息、文字处理文档、电子表格和其他计算机文件。学生还将学习数字证据分析和电子证据开示之间的关系,以及它在民事诉讼、政府监管程序和企业内部调查中的作用。还讨论了在国际背景下出现的涉及电子发现的独特问题。

先决条件

特殊的信息

第一天必须出席。
原CFS 480电子发现导论。注:两门信息技术相关课程或导师同意。注意:学生有责任了解并遵守他们所注册的CFS和ICS课程的先决条件,如果他们没有达到先决条件,将被行政取消课程。
4 本科学分

自2016年5月4日起生效

学习成果

一般

  • 分析电子取证问题并阐明其潜在后果。
  • 分析有关电子证据开示的法律和规则,并将其应用于事实情况。
  • 为涉及电子证据开示问题的法庭程序制作数据地图。
  • 定义与电子取证相关的关键术语和概念。
  • 确定领导特点,并能运用团队建设和协作技能来完成小组任务。
  • 了解电子取证和计算机取证之间的关系,并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