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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和返回标题四退款政策

如果学生在本学期60分之前完全退出所有学分,他/她的经济援助将根据“联邦回归标题IV”退款政策进行。根据这项政策,学生获得的经济援助与入学时间成比例,最高可达60%。未获得的联邦财政援助份额必须按照联邦法规的规定,按以下顺序返还给支付该资金的项目:

  1. 联邦无补贴直接贷款
  2. 联邦补贴直接贷款
  3. 加上贷款
  4. 联邦佩尔助学金
  5. 伊拉克和阿富汗服务补助金
  6. 联邦SEOG

例如,如果学生在完成30%的学期后退学,他/她有权保留大约30%的经济援助,并且必须偿还剩余的70%。百分比以标准日历付款期(或标准期限内的模块)的总天数为分母,以学生的提款日期为分子确定。分子除以分母,结果就是该学生在这学期所获得的助学金的百分比。

如果返回标题IV的计算表明学生之前已经支付了不劳而获的援助,大学将代表学生将不劳而获的援助退还给教育部,这将创建一个欠大学的余额。因此,学生有责任偿还任何未获得的资助,并将收到通知他们并开始偿还的账单。如果任何未获得的援助被确定为全部或部分贷款支付,则机构发起的这些第四项资金的返还将相应地减少与教育部的总体贷款债务。如果归还没有完全减少学生在教育部的贷款余额,那么未偿还的贷款债务将根据学生主本票的条款偿还给教育部。

在该学期的60%分之后,学生被认为已经获得了所有的经济援助资格,并且不需要退款。

官方撤军

当学生在学期开始后正式退出所有课程时,经济援助办公室将使用退出日期来确定获得(或可能已经获得)的联邦第四章援助的部分,用于支付机构费用(如学费和杂费)。

非官方的撤军

如果一个学生停止上课并且所有学分都不及格,那么这个学生就被称为“非正式退学”。对于已被确定为非正式退学的学生,为了计算第四章退款的返回,退学日期被视为教师在评分时记录的最后出勤日期。

计算R2T4的时间框架

联邦法规要求大学在确定正式或非正式退出日期后的45天内计算返回第四章退款。

提款后贷方余额

根据R2T4计算结果计算的学生的第四章信用余额将在R2T4计算后的14天内支付给学生账户。

提款后付款

在某些情况下,学生可以在助学金发放之前退出所有课程。当学生证明他们在经济援助支付之前已经退出所有课程,但开始参加所有课程并有资格获得一些(获得的)援助时,就可以进行退学后支付。

仅就佩尔助学金资格而言,获得的助学金部分将支付给学生账户,并向学生发送一封信,通知他们的资格和在发出信函之日起45天内退还资金的权利。

对于贷款资格,在学校确定学生已退学之日起30天内,在处理任何资助之前,会向学生发出通知。学生将有至少14天的时间来决定接受或拒绝资助。如果没有收到回复,大学将不会发放任何贷款资金。提取后联邦直接贷款的支付将在确定提取后180天内进行。所有残疾人士津贴会先存入学生的户口余额,而有关的学分余额会在津贴发放当日起计14天内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