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为准则每年发给每位负责联邦第四章学生贷款的员工。
本守则适用于所有大都会州立大学的员工与联邦标题4学生贷款相关的责任,并禁止利益冲突。在适用的情况下,本准则被明尼苏达州州立学院和大学的员工行为准则所取代,如果更严格的话。
负责联邦第四章学生贷款的大都会州立雇员禁止:
- 收入分成安排
- 接受大多数贷款人的礼物,包括给家庭成员的礼物,只有少数例外
- 因咨询贷款人而收取费用或其他报酬
- 使用奖励包装或其他方法将首次借款人分配给某些贷款人
- 因借款人选择贷款机构而延迟或拒绝证明任何贷款
- 接受私人教育贷款的任何资金,以换取贷款方的利益,如优先贷款方安排
- 请求或接受任何贷款人对呼叫中心人员配备或财务援助办公室人员配备的帮助
- 接受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的服务,除了合理报销的费用,任何财务援助办公室的员工谁担任贷款人的顾问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