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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援助,学业进步政策

11.1介绍

大都会州立大学,明尼苏达州立学院和大学以及联邦和州法律要求学生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以获得学位或证书,以保持获得经济援助的资格。以下定义的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别的学生,是累积的,包括所有入学期间,无论学生是否获得经济援助。学生对自己的学业进步负有主要责任,并在遇到学业困难时寻求帮助。

学业进步标准

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学术进步标准,才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11.2定性测量

  • 本科生:必须保持最低累积平均绩点2.0或更高。
  • 研究生:必须保持最低累积平均绩点3.0或更高。

通过批准的财团协议尝试的学分包括在累积平均成绩的计算中。“及格/无学分”注册课程和转学分不计算在内。

11.3定量测量(又称Pace)

  • 学生必须保持67%或更高的最低累计完成率。
  • 学生可以获得的经济援助不超过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的150%。

通过批准的财团协议和转移学分尝试的学时包括在累积平均成绩的计算中。

项目具体要求

学士学位

  1. 保持累积平均绩点2.0或更高
  2. 在大都会州立大学完成67%或更多的学分,包括联合学分和转学分
  3. 在以下最大时间框架限制内完成学位课程:

第一个学士学位- 180学分,包括所有转学学分。第二学士学位:60学分,不包括转学学分。

已经达到最高时限但正式更改专业的经济援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获得最多32个学分的经济援助。

研究生学位或证书

  1. 保持累积平均绩点3.0或更高
  2. 在大都会州立大学完成67%或更多的学分,包括联合学分和转学分。
  3. 在总学位要求的150%内完成学位课程(例如,最长时间限制(不包括转学学分))。

11.4评估周期

A.评估期

大都会州立大学的课程学年分为大致相等的日历期间:秋季,春季和夏季学期。每学期结束后,对所有入学学生的学业进展进行评估。

B.在初次评价之后对进展进行重新评价

如果学习成绩发生变化,在学期结束时被置于经济援助警告或停学状态的学生可以要求重新评估其学业进展。如果学生被置于警告或休学状态后已经过了一整个学期,学生必须填写上诉表格。

11.5未达到学业进步标准

暂停经济援助的学生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联邦或州的经济援助,包括(但不限于)助学金、贷款和学生就业。

A.财政援助警告

在第一个入学期间,学生未能达到最低累积平均成绩和/或最低累积完成率标准,学生将被置于经济援助警告。获得经济援助警告的学生仍有资格获得一个额外学期的经济援助。

B.暂停资助

在下列情况下,学生将暂停获得进一步的经济资助资格:

  • 尝试的学时达到或超过最大时间框架限制;
  • 数学计算表明,在学生达到或超过最大时间框架限制之前,学生不能达到最低累积完成率标准;或
  • 处于警告状态后,学生未能达到最低累积平均成绩和/或最低累积完成率标准。

休学将持续有效,直到学生将其累计平均绩点提高到最低2.0(本科生)和3.0(研究生)或达到67%的累计完成率。如果经济援助主任或他或她的指定人员根据批准的暂停上诉授予一个学期的试用期,学生可以获得援助。

特殊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经济援助主任可根据其专业判断并澳门金沙网上赌场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立即暂停对学生的经济援助:

A.留校察看

被大学留校察看的学生可能同时受到经济资助警告。被留校察看的学生必须在试用期结束时达到或超过学业进步标准的最低要求,否则该学生将被暂停获得进一步的经济援助资格。

B.其他特殊情况

其他特殊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在一个或多个评估期成功完成任何课程;未达到前一所或多所院校的助学金学业进步标准;累积过多的学分及/或从先前的院校欠下过多的债务;学生在申请或接受经济资助方面有欺诈行为或涉嫌欺诈行为的证据;或被发现违反大都会州学生行为准则(政策1020)。

不符合标准通知

当学业进展评估结果为满意时,学生将被警告或休学,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其大学官方电子邮件帐户。该通知包括目前状态的条件和上诉暂停所需的程序。

11.6暂停上诉

A.暂停上诉

被暂停进一步经济援助资格的学生,以及经历了影响其学习成绩的超出其控制的情况的学生,可以书面提出上诉。学生无法控制的影响学习成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家庭成员、近亲、朋友死亡的;
  • 车祸,
  • 生理或心理疾病的影响
  • 失业或其他突如其来的经济状况变化
  • 离婚或与配偶分居
  • 学生或学生配偶的军事部署。

一份完整的申诉至少应包括:

  • 已签署的上诉表格
  • 一份签署的声明(或从学生的官方大都会州立大学电子邮件帐户发送的声明),描述了阻止学生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的特殊,不寻常或情有可依的情况。
  • 一份陈述,描述学生的情况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将使学生在下一个评估期结束时显示出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
  • 来自第三方的证明学生所描述的情况的文件。

根据财政援助主任及其指定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与学生复职申诉有关的其他信息,如以前机构的学业成绩单或为解决信息冲突而提交的文件,可以被视为学生复职申诉的一部分,即使这些信息未包括在学生的申诉文件中。

学业进展满意(SAP)申诉表格

B.以学术计划见习

缓刑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经济援助申请人的经济援助资格暂时恢复,但学生必须满足以学期为基础(而不是累积)的学术进步要求(学术计划)。

被给予留校察看的学生,在下一个学期内不符合学业计划规定的,将停止其进一步的助学金资格。

C.最初拒绝后的上诉

如果经济援助主任或其指定人员拒绝学生的休学上诉,学生可以将此决定的第二次上诉发送给学生主任。院长对所有财政援助上诉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11.7达标恢复

在每学期的学业进展满意审查期间,以前被置于经济援助警告或暂停状态的学生,现在达到学业进展标准的学生将自动恢复全额经济援助资格。自动恢复应是学生档案系统中审查学生档案过程的一部分。

11.8等级的处理

A.成功成绩

成功的成绩表明学生已经成功地完成了课程并获得了所修学分。成功的成绩包括A、B、C、D和S(和阴影)。获得的学分和尝试的学分都包括在计算成绩成功的课程的累计完成率中。已获得成功成绩的学时将被计算在向最大时间框架的进度中。

B.成绩不及格

不成功的成绩是F, NC和w。这些成绩表明学生没有获得尝试的学分。不成功成绩的累计完成率计算中只包括尝试学分。不及格的学分将被计算在最大时间框架的进度中。

C.在制品等级

未完成的成绩(在成绩单上记录为“Z”成绩,但在学生信息系统中为空白)也视为未完成成绩。为了在第一个评价期结束时计算累计完成率,在过程中成绩被视为不成功成绩。在职成绩不包括在累积平均成绩的计算中。在计算向“最大时间框架”的进度时,已给出的在处理等级的学时被计算在内。

学术大赦

这项财政援助学业进步满意政策不承认“学术特赦”。所有之前在大都会州立大学尝试的课程,除了经过审核的课程或“被放弃”的课程(见11.16被撤销和被放弃的课程),都包括在经济援助学业进展满意的评估中。

审计的课程

经审核的课程是不获学分的课程,只以“满意/不满意”为基础。他们不会为学生的入学水平澳门金沙网上赌场提供经济援助。经审核的课程不被考虑在评估财政援助满意的学术进展。

财团学分

根据批准的财团协议,在作为主办学校的机构学习的课程中,尝试和获得的学分,以及GPA/质量点和GPA学分,都包括在累计完成率、累计平均绩点和向最大时间框架的进度计算中。

补习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

补救课程(低于100级的课程)和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的学分可以包括在计算累积完成率,累积平均成绩点和最大时间框架的进度,如果这些课程是在大都会州立大学或经批准的财团协议下进行的。补习课程不超过30学时,不计入学生的学时上限。

重复的课程

重复学分被计算为学生已经尝试但尚未获得的学分。一旦学生重修一门课程,该课程之前获得的学分将减为0。重复课程的尝试学分包括在累计完成率和向最大时间框架的进度计算中。无论学生在之前的学习时间内是否成功完成了课程,都是如此。学生只能获得一次补修以前通过的课程的经济资助。

转移学分

a、第一届本科学生:

  • 所有在转学过程中被接受的学时,应按照“最大时间框架”标准计算进度
  • 如果接受并应用于学生的课程要求,则应将转学分计入尝试和完成的学分,以评估学生在累计完成率标准方面的进展。与这些学分相关的成绩不得用于计算累积GPA。
  • 与转学分相关的学分不计入学生的累积平均绩点标准进度

如果学生可以证明这些学分不适用学生的学位课程要求,或者学生在获得转学分后换了专业,那么已经达到或超过最大时间框架的学生可以申请从最大时间框架中排除某些学分。

B.攻读第二及以上学士学位的学生、研究生学位和证书的学生:

  • 转学分的计算是为了评估学生在累计完成率和最大时间框架标准方面的进展。与这些学分相关的成绩不得用于计算累积GPA。
  • 与转学分相关的学分不计入学生的累积平均绩点标准进度。

退课和退学

A.官方退出

  • 最大时间框架:考虑尝试的学分,并在计算尝试的学分时计入最大时间框架标准。
  • 累计完成率:在计算累计完成率时,计入已尝试但未获得的学分。
  • 累积平均成绩点:不影响累积平均成绩点的计算。撤回的学时不计算GPA学分或GPA/质量分数。

B.退学课程(包括追溯性的退学课程):学生被“退学”的课程将从学生的学习记录中删除,但为了维护注册交易历史的目的除外。在评估最大时间框架和累计完成率时,学生被退学的课程不计入尝试的学分计算;累积平均绩点不计算GPA学分或GPA/质量分数。

11.9定义:

学术计划-成功上诉其停学状态的学生将被大学要求完成学术计划中包含的特定要求。学术计划至少要求学生在试用期内达到2.5 GPA和/或在试用期间达到100%的完成率,具体取决于缺额。

评估期-大都会州立大学的课程学年分为大致相等的日历期间:秋季,春季和夏季学期。每学期结束后,对所有入学学生的学业进展进行评估。

最大时间框架-学生必须完成其学术课程的最大累计尝试学分数。

留校察看:申请成功的学生将留校察看,并有一个评估期的学习计划。如果在下一个评估期结束时,处于经济资助试用状态的学生:

  • 达到学校的累积平均成绩和完成百分比标准的,学生应恢复良好。
  • 未达到学校的累积平均成绩和完成百分比标准,但符合其学术计划中规定的条件的学生,在学术计划期间保留其奖学金资格,并处于试用状态。
  • 累计平均成绩和结业百分率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学业计划规定的条件的,立即给予停学处分。

定性衡量-本科生必须保持最低累积平均绩点2.0,以保持经济援助资格。研究生必须保持最低累积平均绩点3.0,以保留经济援助资格。

定量措施-学生可以获得不超过获得学位所需学分数量的150%的经济援助。

要求的完成率-学生必须保持67%或更高的最低累计完成率,以保留经济援助资格。

停学状态-处于经济援助停学状态的学生没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被停学的学生只有通过学校的上诉程序,或者当他们再次达到学校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累积平均成绩和完成百分比标准时,才能重新获得资格。

警告状态-警告学生有资格注册并获得一个评估期的经济援助,尽管确定学生未达到大学的平均绩点标准或完成百分比标准,或两者兼而有之。

  • 如果在警告期结束时,处于警告状态的学生同时达到了学校的累积平均绩点和完成百分比标准,则警告状态结束,该学生将恢复良好状态。
  • 如果在警告期结束时,处于警告状态的学生未达到该机构的累积平均成绩或完成百分比标准,该机构应将该学生停学。

更新1/09/2024